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不断加大反腐力度,超过100名中管干部被立案查处。高官被撤职、开除党籍,已成为中央委员出缺的主要原因。
2012年11月14日,在党的十八大上选举产生了由205名委员和171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央委员会。对于中央委员会的具体人数,党章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多少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灵活确定。
按《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七章第40条,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从党的历史看,党的历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的名额逐届稳步增加,之前十五届中央委员会有193名委员,151名候补委员;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有198名委员,158名候补委员;十七届中央委员会有204名委员,167名候补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