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还阐述了今年民族、宗教、侨务、国防、港澳台、外交等工作方针。
(二)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主要精神
报告指出,过去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在深刻分析人大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基础上,在继承中发展,在实践中创新,研究提出本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各方面迈出了新步伐,实现了本届常委会工作的良好开局。
报告提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坚持把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更好结合起来,重点修改预算法、行政诉讼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从法律制度上推动和落实改革举措,充分发挥立法在引领、推动和保障改革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按照坚持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监督、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的监督工作原则和思路,重点检查旅游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等报告,开展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情况、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专题调研。三是继续加强和改进代表服务、对外交往、自身建设等方面工作。要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联系全国人大代表的工作机制,特别要加强同基层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系。完善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机制。
(三)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主要精神
报告指出,过去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政协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充分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作用;思想理论建设取得新成效,服务改革发展取得新成绩,推进协商民主取得新进展,改进工作作风取得新突破,实现了本届政协工作的良好开局。
报告从六个方面对工作作出了部署:一是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二是紧紧围绕重大改革举措的出台和贯彻实施献计出力。三是努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五是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六是不断深化人民政协对外友好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