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内外协作意识。一方面,接警时大队及时与自侦部门沟通协调,在全面了解自侦部门的用警需求后,迅速制定出警计划,指定好出警负责人,明确职责分工。出警强化主动防范的预警意识,防止涉案对象发生逃跑、跳窗、跳车、撞墙等危险举动。另一方面,加强与医院的联系,建立办案安全绿色通道,如遇到突发性疾病或其他意外及时送诊,对有特殊情况的犯罪嫌疑人或证人,在询(讯)问时,聘请法医到办案区对其进行身体检查,防止意外发生。
强化动态管控意识。按照高检院“分秒不脱,寸步不离”的要求,详细制定办案安全流程规范。建立与办案人员无缝衔接制度,做到检警分工明确,不以警代检。换班时严格交换手续,每到规定时限执勤向检察人员适时提醒,始终将对象处于视线监控范围内,特别注意犯罪嫌疑人的生理及心理变化,严防突发事件发生。
强化出入登记意识。对进入办案工作区的涉案人员的身体状况、有无病史、平常的用药等情况详细进行询问,按照要求逐项登记。对身体状况不适者,及时联系医务人员到场进行诊治。在警务值班时,当涉案人员被带入办案工作区时,带班员重点做好“两个检查”,即:对涉案人员随带的物品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要求其主动将随身物品存放于储物柜内;对询(讯)问室的固定设备进行再检查,以防止自残、自伤、自杀、脱逃等问题发生。
四种意识心得体会3
加强作风建设、提升保障能力、确保警务安全,最高人民法院警务部组织编印了《人民法院司察警务安全教育案例选编》。东安县人民法院大队于4月25日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了《案例选编》,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结合本队工作实际,深究思想根源、作风根源,认真查摆警务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切实改进思想和工作作风。通过学习,我的心得体会如下: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提高对警务安全保障重要性的认识,近年来,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引发的安全意识薄弱、执法行为不规范、规章制度不落实、装备设施维护不到位等问题十分突出,致使人民法院司务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国家法律尊严和人民法院司法形象,影响了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通过对《案例选编》中警务安全典型案例的深入学习和剖析,结合自身在日常工作、机关安保和庭审警务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实际,举一反三,从中收获经验、吸取教训。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服务大局的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和腐蚀、清正廉洁、严于律己,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敏感性,提高防范意识,增强责任心、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