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世瞩目的“两会”在北京隆重举行,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倡廉反腐”是本次“两会”的焦点之一,而这一焦点在近十年来的“两会热点议题”中屡见不爽。这样的民意指向,不得不引人深思。当前我国腐败高发的领域调查中,20%的网民认为是土地建设领域,19%的网民认为是司法领域,二者占比远高于其他选项。如何把不受监督的权力赶进制度的笼子里呢?大力推行廉政文化建设是应有之义,大力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势在必行。
大力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对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入推进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法院文化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建立公正、文明、高效等现代司法理念,推进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基矗
法院廉政文化是一种先进的文化,它既有廉政文化的共性,也有符合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特性,其核心要求与当前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是一致的,其基本内涵包括四个方面:思想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礼仪文化。
首先,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一种思想文化建设,即用正确的廉政思想文化教育广大干警,帮助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忠诚、为民、公正、廉洁、高效的司法理念根植在干警心中,令其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法院廉政思想文化建设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法官的司法理念(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发展观、司法宗旨等)、崇尚法治、公平正义的社会文化、清正廉洁的法官道德文化、团结守信的组织文化,敬业进取的职业文化等等。
其次,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一种物质文化建设,即它是人民法院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逐步积累形成的、以客观有形状态存在的一种物质文化环境,凝聚着法院思想文化、体现着法院建设成就和廉政文化的品位。
再次,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一种制度文化建设,即它是约束法官司法行为的规范性文化,基本上是以廉政制度或纪律规范的形式来体现的,是人民法官恪守职业道德、实现公正廉洁高效司法的重要保障。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通过建章立制,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形成包括“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保障机制等制度体系,从而构建保障和规范司法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