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念之一:政府转型的基本趋势是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发展并成为核心职能
一般来说,世界各国都经历了政府转型过程。在市场经济国家,早期的政府职能范围非常有限,基本定位在“守夜人”的角色,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承担了调解社会经济供求关系职能。随着19—2世纪初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频繁爆发,“市场失灵”的问题受到普遍重视,这些国家的政府逐步扩大了宏观调控、调解收入分配、维护公平竞争以及解决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职能。196年代中期以后,经济滞胀问题凸现,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大规模干预经济带来的“政府失灵”问题成为新的焦点,结果引发了国有经济私有化的浪潮,并突破了一些传统上被认为属于自然垄断的领域,如电力、电信行业等。至此,这些国家的政府职能重点转向公共服务领域并趋于稳定,反映在公共支出结构上,转移性支出以及有关社会保障、医疗、教育等福利性支出成为主体部分。
从市场经济国家政府转型的简要描述中可以看出,政府转型的基本趋势是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发展并成为核心职能。而政府转型的核心是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政府和市场能够有效克服自身的缺陷,发挥彼此不能或难以相互替代的功能,实现政府与市场功能的良性互动。这是现代公共服务体系赖以形成的基本前提和制度基础。
与市场经济国家政府转型的过程相比,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国家的政府转型尽管在调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上表现出共性,但转型的起点和走向则呈现出不同的轨迹。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全面控制经济运行,政府转型所面临的初始问题是“政府失灵”而不是“市场失灵”问题。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转型是由不干预市场运行,到通过扩大公共服务来调整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而计划经济国家的政府转型则是通过缩小政府干预经济的范围,在培育和发展市场的同时,向主要提供公共服务转变。这样,在政府转型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不同的“矫枉过正”情形,市场经济国家更有可能发生政府“干预过度”的问题,计划经济国家可能产生“市场扭曲”的问题。
就我国的情况来说,经过3年的改革开放,尽管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形成,但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方面,政府职能的“越位”、“缺位”、“错位”现象依然存在。从政府的公共支出结构看,经济建设仍然占有主导性地位,成为制约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因素。从经济运行状况看,行政性垄断的广泛存在,既导致了不公平竞争,也抑制了市场活力,增加了社会公共服务成本。从体制方面看,政府在许多领域依然承担着决策者、生产者、监控者等多种角色,集裁判员与运动员于一身,制约了政府职能向公共服务转型的进程。理念之二:必须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基本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