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答辩通知书(2)

劳动仲裁2018-11-28才子老师

  1.答辩时间一般为十日。本通知书应自决定受理案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送达被申请人。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应在答辩期届满前提交。

  3.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在本通知书中可以告知相关时限。

  4.本通知书送达申请人时,应同时填写送达回证。送达本通知时,可随同送达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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