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调节委员会组成人员回避?

劳动仲裁2018-11-28王新老师

  以下情况,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回避:

  (一)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调解的。

  调解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调解委员会的回避由调解委员会主任决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的回避,由调解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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