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被欠工资50天可走仲裁调解途径

劳动仲裁2018-11-28李天扬老师

  核心内容:法院相关人士建议,劳动纠纷走仲裁调解途径可节省时间,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才可能在春节前拿到应得的工资。

  【网友经历】

  被欠工资50天

  小李(化名)近日反映,惠州惠城区马安镇一印刷厂拖欠其工资50天。小李称,自己于2016年8月9日正式上班,任QC职位。第一次领工资时间是10月22日(厂里发放8月工资的时间),第二次领工资时间是11月20日(发放9月工资)。据他透露,其他职位的员工工资也有被拖欠情况。

  我面试时,工厂人事部负责人说只压半个月工资,可是半个月过后,又说要压2个月。小李说,由于工资一拖再拖,很多和他一样的新员工便提出辞工。这时工厂负责人称大家还没转正,因此不会给工资。很多人辞职走的时候,都是白做了差不多一个月,一分钱工资都没有。

  针对小李反映的情况,该厂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其言论是无中生有,当事人在公司入职不到2个月,上班时看小说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重违反厂规,屡教不改,辞职出厂后又报复诽谤公司,此人完全是造谣。该负责人称,公司员工一直都比较稳定,工资也按时正常发放。如小李再造谣诽谤,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相关部门回应】

  社保局:将核实清楚给予处理

  用人单位拖欠职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逾期拒不改正的,除罚款外,还将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劳动者可拨打12333投诉举报热线进行举报,或者到当地人社部门或乡镇(街道办)的综治维稳中心进行投诉。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蓝永山称,春节前发生劳动纠纷的,建议到惠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调解,可节省时间成本。因为一个劳动纠纷案件走法律程序的时间需要几个月,春节前未必能解决,农民工也就不能在春节前顺利拿到应得工资,走法律程序花费成本相对农民工来讲比较大。

  【法律条文适用】

  提前30天辞职可解除劳动合同

  据了解,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准备辞职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应继续工作同时做好相应的交接工作。30天届满,无论单位同意与否,劳动者与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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