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和省关于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政策的调整,稳步推进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模式改革。
(1)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学校划分为三类,分批次招生录取:一类招生学校为省一级一等高(完)中;二类招生学校为省一级二等、三等高(完)中;三类招生学校为除一、二类学校外其它高(完)中。
(2)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分四个批次录取,按录取批次设置填报学校志愿。
①提前批次为外语类学校、主城区一级高(完)中郊县班、飞行员空乘特色班录取,设置一个志愿;
②第一批次为一类招生学校录取,设置“统招择优志愿”、“定向择优志愿”和“调剂志愿”三个志愿;
③第二批次为二类招生学校录取,设置“统招择优志愿”、“定向择优志愿”和“调剂志愿”三个志愿;
④第三批次为三类招生学校录取,设置四个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3)主城区各批次普通高中招生学校目录及学校招生计划,将刊登在《昆明中学招生信息报》上对外发布。
(4)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统一实行网络录取,依据考生填报志愿、升学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后自动生成普高学生电子学籍档案。按志愿已投档录取的考生,不再重复录取。依据全市普高招生计划和升学成绩汇总统计,分别划定主城区一类招生学校、二类招生学校和全市普通高中录取的最低控制线。任何学校擅自招收低于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和学籍。对违反规定的学校要给予通报批评,对责任人要视情节给予处分,并取消考生的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