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手抱球等;单脚或双脚踩踏边线或超出边线。
4.注意事项:测试过程中,考生必须按照垫→传或传→垫交换触球的方式完成动作,在20秒时间内两种技术(垫、传)各完成5次触球,每种技术超过5次只计5次的成绩。
(十一)足球(往返带球蛇形绕杆)(秒),分值20分
1.测试目的:测试学生身体协调、灵敏性等综合运动能力的发展水平和足球基本技能水平。
2.场地器材:足球、秒表、平坦场地,起终点线为5厘米白线(同一条线),标志杆高1.6米,起点线(白线)至第一根标志杆距为3米,杆间距为3米(共五根标志杆)。
3.测试方法:测试者听到监考员鸣哨后,从起终点线(白线)外带球前行,躯干触击起终点线(白线)前沿开表,继续带球绕杆(蛇形线路运动),绕过第五根杆后返回,以同样的带球绕杆(蛇形线路运动)动作返回到起终点线(白线),以躯干触击起终点线(白线)后沿平面停表。时间精确到1/10秒。以带球绕杆(蛇形线路运动)后到达起终点线(白线)的时间为最终成绩。
4.注意事项:必须在往返带球中绕过每一根杆,如未绕过杆则加罚时间(每漏绕一根杆加罚3秒,漏绕n根杆加罚n×3秒时间)。
六、评分标准
按《昆明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项目评分表》执行(附件1)。
七、对伤、病、残考生的处理办法
按《昆明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对伤、病、残考生的处理办法》执行(附件2)。
八、计分办法
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成绩满分100分(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分值40分,其余三项每项20分)。结果呈现时采用等级制与标准分报告成绩,A:优秀(≥90分)、B:良好(≥70分且<90分)、C:及格(≥60分且<70分)、D:不及格(<60分)、P:补考合格。学生参加统一考试不及格的科目,由学校组织补考,补考成绩只记P(补考合格)、D(不及格),可以作为义务教育证书发放的成绩,但不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根据《昆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昆明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昆教〔2012〕1号)要求,体育科目按考试原始分值的50%计入升学考试总分,考试项目和评分标准不变。
九、考试要求
1.每天考试时间分为上午、下午两个单元。四个项目的考试须在一个单元或两个单元内完成,并将男生1000米跑和女生800米跑安排在最后一个项目进行。
2.为确保体育科目考试工作能安全顺利地进行,各县区考点和各学校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