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
助理社会工作师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出现背景编辑
社会工作师考试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推出的,适时而且必要,是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历史具有标志性和里程碑意义的一步。
从2008年起,中国将开展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首次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于2008年6月29日举行,该考试由国家人事部、民政部共同实施。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设初级、中级两个级别,初级分为社会工作实务和综合能力两个科目,中级分社会工作实务、 综合能力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三门课程。参加初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中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二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考试报名条件编辑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考试科目编辑
(1)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2)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3)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4)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用专用答题卡答题)。
报名方法编辑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各具体日期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自行安排,网上报名时间不应少于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