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大纲(2)

考试辅导2018-12-27王新老师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十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熟悉生产建设项目(活动)开办(实施)前、实施过程中和结束后应采取的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

(十九)《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1)了解本法的适用范围;

(2)熟悉野生动物保护的有关规定。

(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了解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工程设施防洪的有关规定;

(2)了解防洪区、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法律定义。

(二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了解城乡规划和规划区的法律定义;

(2)掌握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有关规定;

(3)熟悉城市新区开发、建设和旧城区改建的有关规定;

(4)熟悉城乡建设和发展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的有关规定;

(二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1)了解本条例的适用范围;

(2)掌握修建桥梁、码头和其他设施须按照防洪和航运的标准、要求进行的有关规定;

(3)掌握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的规定。

(二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1)掌握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区划分及保护要求;

(2)掌握自然保护区内禁止行为的有关规定;

(3)掌握内部未分区的自然保护区按照核心区和缓冲区管理的规定。

(二十四)《风景名胜区条例》

熟悉风景名胜区保护的有关规定。

(二十五)《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