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2)二级造价工程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专业类别分别负责注册及相关工作。经批准注册的申请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电子证书)。
3)注册消防工程师
由公安部(往后改为应急管理部)与人事部发证。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4)注册监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