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党组成员一般设()人,省部级以上单位、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管金融企业党组成员一般不超过9人。(3至7人)
10、()主持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党组会议,组织党组活动,签发党组文件。(党组书记)
11、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思想政治)
12、《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明确规定:建立健全党组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党组每年至少作( )次全面报告,遇有重大问题应当及时请示报告。(1次)
13、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的主要目的,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形成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 )、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勤政务实)
14、《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地方县级以上()的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参照本规定执行。 (党政机关)
14-1、《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所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干部()问题。(能下)
15、《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明确了干部下的6种渠道,分别是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问责处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健康原因调整和( )免职。(违纪违法)
16、《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明确了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调整程序,主要包括考察核实、提出调整建议、( )、谈话、履行任免程序等5个步骤。(组织决定)
17、《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规定,干部本人对调整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申诉。复核、申诉期间( )调整决定的执行。(不停止)
18、《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规定,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应当根据其一贯表现和工作需要,区分不同情形,采取调离岗位、( )、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改任非领导职务)
18-1、《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规定,对有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包括责令公开道歉、()、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 (停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