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党章》规定,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25、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原则。
26、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27、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实行任期制。
28、党组织决定讨论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29、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立的统一整体。
30、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
31、党组织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32、党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
33、《党章》规定,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34、《党章》规定,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35、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
36、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如果超出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必须提交所在的党组织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37、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
38、《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履行八项义务,同时也享有八项权利。
39、《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40、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41、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
42、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必须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43、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必须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44、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45、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