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2)

标语口号2018-07-27李一老师

二、明确宣传工作的重点。2016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宣传主题是“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要重点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劳动者应当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常见职业病防治科普知识,职业人群健康促进等。

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宣传优势的同时,要积极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平台新载体,广泛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2),传播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知识,实现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的通俗化和普及化。用人单位要结合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创建健康工作场所、健康企业等工作,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标语横幅、内部网站、手机短信等形式开展宣传互动,提高活动的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各职业病防治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要积极参与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市安监局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职业卫生常识和各镇街、各部门及用人单位典型工作经验做法等。4月27日在市文化广场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方案见附件1)。

请各镇街、部门、单位积极报送好的经验做法并于2016年5月5日前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统计表(见附件3)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刘琳,电话:5252966,电子邮箱:zcajjzyjkygsm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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