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检按照分区划片、就近进站的办法,于6月27日、28日分别在66400部队医院(海淀区永定路东街6号)、66055部队医院(顺义区拥军路5号)进行。6月23日,高考成绩发布后,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简称市高招办,下同)和卫戍区招生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参加军检考生。政治考核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由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向其下发“军检通知单”。考生持高考“准考证”、“军检通知单”和1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按照军检通知单中通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军检。军检一般先进行面试再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和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体能基础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一般不再进行后续军检项目。除当场不能做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外的军检各项目结论应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对不能现场做出结论的体格检查项目考生可于体格检查结束后两天内通过电话(66724375)查询检测结论。
军检医院设立监督复议组,成员由市高招办、卫戍区招生办公室、医疗机构各1名负责人组成。考生对军检各项目结论有异议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测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军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指挥专业合格者,非指挥专业也合格。军检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仅为非指挥专业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指挥专业。
政治考核、军检综合结论须由卫戍区招生办公室审核。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三、录取
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段录取。市高招办从政治考核和军检合格的考生中,依据考生志愿和分数,区分男、女生,按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各院校招生办公室按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对象。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增加分数或者降低分数投档的条件,按照教育部、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过程中,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市高招办从非第一志愿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照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不得拒录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