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格检查标准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执行。面试合格考生方可参加体格检查,如自愿放弃体格检查,由考生本人或家长签字确认。面试体检点应抽调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具有一定招生体检工作经验的医务人员从事体格检查工作。要组织对参加体检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熟悉程序方法,明确标准条件,切实做到准确认症,严格把关。体检工作责任到人,谁签字谁负责,主检医生负全责,因体检把关不严造成退学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省教育考试院、省军招办根据四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政干〔2007〕28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军检分数线确定为一本线下20分(如出现一本线下20分内报考生源不足招生计划数的三倍,则适当降低军检分数线,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和说明),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线上考生名单逐级通知到县招考办,并将参加面试体检考生名单按设区市分类提供给省军招办。各设区市招考办负责通知并组织参加面试体检考生,空腹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体检,现场打印条形码和打印照片。7月6日前,省军招办将合格考生的《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表》送省教育考试院,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录取依据。不合格考生的面试体检表由体检点留存一年备查。
六、身体复查
按照总部“阳光招生”的要求,体格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除化验类检查科目外,其它检查结果由主检医生在面试体检点当场告知考生,考生如有异议,可提出复查申请,由面试体检点组织复查。化验类检查结果,依托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xeea.cn)予以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考生号登陆查询。7月3日,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合格考生名单,不在合格名单内的考生可于7月4日到南昌面试体检点申请复查。总部明确,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复查结果为最终结论,逾期不再办理。
新生入学后,由招生院校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者,退回户口所在地,其档案材料转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录取
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录取工作在省高招委统一领导下,实行提前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招生质量。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名单,按考生所填志愿,区分男、女生和指挥类、非指挥类,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0%,分别向院校投档。出现生源数量不足时,公开征集符合投档条件的报考志愿,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计划缺额数量的100%依次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