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民政局相关数据,截至2016年3月,济南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3.2万人,农村低保对象7.7万人;农村敬老院78处,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4361人,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1764人。济南市民政局社会救济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低保审核的责任主体,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审批责任主体。“济南市各个县、市、区在低保手续办-理中起主导作用。相关市民到自己所属辖区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办-理即可。”
济南市各县(市)区低保监督服务电话:历下区(社会事务科)88151215、市中区(低保办)82078695、槐荫区(救助科)87589342、天桥区(社会事务科)85872761、历城区(救灾科)88161210、长清区(低保办)87229612、章丘市(低保办)81295725、平阴县(救助科)83101816、济阳县(低保办)84238855、商河县(救灾科)84870020、高新区(救助科)88871708。
低保家庭至少享13项优惠政策
记者从民政部门了解到,截至目前,济南市低保家庭至少能够享受到13项优惠政策。据介绍,根据各县市区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经济好的区县能够享受到20多项优惠政策。
最基本的13项优惠政策分为补贴、减免、救助、援助四大项,其中补贴有水价、取暖、电价、价格等补贴;减免有自来水户表改造费用、有线数字电视费用、殡葬服务的减免;救助则有低保家庭大学新生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分类施保、住房救助;援助则主要是法律援助。
据济南市民政局副局长杜红波介绍,相比每年为数不多的低保金,低保家庭更多在乎他们所能享受到的相关优惠政策。“我们会根据相关文件,更加规范济南市的低保救助,尽可能多地解决低保家庭的现实问题。”
据悉,13项优惠政策只是济南市低保家庭所能享受到的最基本优惠政策,“由于济南市各县市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不同,所以经济条件好的地区能享受到更多的优惠政策,有些地区甚至多达20多项。”杜洪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