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低保困难户申请条件标准及补助相关政策(4)

经济政策2018-07-03三水老师

乡、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和包村干部要定期开展走访核查,及时掌握农村低保对象收入变化情况。民政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管理服务,  根据农村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财产变化情况,及时增发、减发或停发低保金。县级民政部门将每年新增纳入的低保对象名单及时提供给县级扶贫部门, 由扶贫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和程序,  符合条件的纳入“建档立卡”范围。每年年初,县级扶贫部门将上一年度“建档立卡”的“扶贫低保户”帮扶名单、帮扶措施、脱贫名单、脱贫家庭人均收入及时提供给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以扶贫部门提供的脱贫名单为依据,将脱贫的农村低保对象作为核查重点,及时将通过扶贫帮扶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按程序公正有序退出低保,做到“应退尽退"。

四、加强其他社会救助与精准扶贫的衔接

(十三)加强城乡低保统筹。逐步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和月人均补助水平,确保城乡低保标准统筹协调。“十三五”扶贫攻坚任务完成以后,按照“法定量化”原则确定城乡低保标准和平均补差水平。

(十四)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建立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量化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十三五”期间,按照略高于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增长的幅度, 逐年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到2020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切实加大农村敬老院建设力度,通过整合项目资源、加大本级投入、争取部门支持等途径,  逐年提高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能力, 鼓励各地积极开展敬老院社会养老服务试点,逐步把敬老院打造成当地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平台,  为农村贫困家庭空巢老人、贫困纯女户家庭老人提供社会养老服务,  基本满足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对象的入院集中供养需求,并将生活在环境恶劣、不宜居住地区的分散供养对象,动员搬迁到敬老院  。

(十五)提高医疗救助整体水平。根据贫困群众医疗救助需求,加大各级财政投入,逐步提高医疗救助筹资水平和救助比例, 减轻贫困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降低因病致贫风险, 缓解因病致贫现象。通过按定额付费实施专项救助与按规定比例常规救助相结合的方法,实现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家庭重大疾病患者医疗救助全覆盖。取消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限制,细化重大疾病救助标准,并突出对农村五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贫困家庭儿童实施重点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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