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据每日财经网小编了解,每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每个月300元,共2100元。
谁可以享受高温补贴?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每日财经网小编强调饮料不能充抵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少人以为,只有在室外的工作才能领取高温补贴,其实不然,根据相关规定,在4月到10月,从事露天岗位工作,及工作场所温度在33℃及以上的人员,都可以领取高温补贴!高温补贴是工资!不是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