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浙江二手房交易税费政策新规定一览表(2)

经济政策2018-08-19王新老师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核定征收方式: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我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标准: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

6、登记费

其收费标准分为住房与非住房。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和《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7、房地产交易手续费

新建商品房的房产交易手续费按照3元/平方米收取,由转让方承担。

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由买方承担。

其他情况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按照6元/平方米收取,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

8、佣金

成交价*3%,交易双方各付一半。

9、贴花:5元/套

如果购房时需要按揭,还要发生以下费用:

10、评估费

评估价格100万以下部分收取评估结果的0.5%,以上部分0.25%。

11、抵押登记费

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12、委托公证费

如果购房需要办理公证,那么则要交纳一定比例的公证费,公证费的标准一般为300元/二本公证书,另外每加一本收20元。

如果需要赎楼,还会产生如下费用:

13、赎楼担保费

费用计算——业主欠款×1%。期限为3个月,最低收费2000元,龙岗区、宝安区、光明新区、龙华新区、坪山新区及大鹏新区设手续费300元。

14、赎楼罚息

不同银行的收取方式不一样,一般按欠款金额的0.5%收取

15、赎楼短期借款利息

一般1个月赎楼短期借款利息≈欠款金额×1

如若买卖方涉外,还会产生如下费用:

16、买卖合同公证费

由公证机关向涉外方收取,征收标准:

过户价×0.003%(过户价<50万)

过户价×0.0025+250(50万<过户价≤500万)

过户价×0.002+2750(500万<过户价≤1000万)

17、抵押合同公证费

买方涉外并需要贷款时,由公证处向涉外方收取的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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