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30.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大民生投入保障力度,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量力而行、共建共享”的原则,投入99.6亿元,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提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城乡居民医保等项目补助标准。(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各有关部门、直属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1.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针,以贫困村、贫困户脱贫为目标,以贫困村为单元,实行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实现贫困村出列、贫困户脱贫。2016年市级安排扶贫专项配套资金1000万元。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培育“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工程,开展技术培训,增加贫困户收入。加大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促进财政扶贫资金与其他涉农资金有效整合,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贫困村、贫困户,逐步开展光伏扶贫,稳定增加贫困村和贫困户收入。加大政策兜底力度,做好保基本、兜底线的救助工作,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无为县、南陵县政府)32.大力促进和稳定就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稳岗补贴和促进就业补贴。积极做好化解产能过剩和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的职工安置工作。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对各类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组织当年毕业生在芜湖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给予院校一次性补贴。对介绍技能人才在我市企业就业的各类职业中介机构,按就业人数给予补贴。结合我市机器人、航空等战略性产业发展,开展“工学一体”工作。对企业新录用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对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转岗培训,对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均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八、防范化解政府债务和金融风险
33.积极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完善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实行地方政府债务规模限额管理,严格限定政府债务举借程序和资金用途。做好政府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发行工作,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债务成本,保障在建项目有序推进。严控政府债务规模,对政府综合债务率超100%的县区,新增投资额超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市级审批管理。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推广使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资产证券化、海外融资等新型融资工具。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密切关注个别地区债务增长较快和隐性债务苗头,切实消除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建投公司,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