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建立完善各级政府联动的防范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监管部门责任。支持金融机构加大不良资产核销和处置力度。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研究制定规范投资理财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统一部署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对排查出的风险线索予以分类依法及时处置,坚守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进一步提升谋划、执行和服务的能力,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创造性,贯彻“三个区分”精神,勇于担当,坚持激励和约束并举,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努力在新常态下有新作为。要狠抓工作落实,各牵头责任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跟踪督查,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要于2016年6月底前报市政府。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