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住房保障“三种补贴”包括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这“三种补贴”申请人持以下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一)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申请家庭还须提供全体申请家庭成员签字的《申请住房保障委托书》;
(二)家庭户口簿;
(三)申请家庭身份证明(低保、特困、劳模、优抚等);
(四)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有关材料;
(五)家庭住房情况有关材料等要件;
(六)有其它特殊情况的,提供其它相关证明。
持有《租房补贴资格证明》且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家庭,如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持有《租房补贴资格证明》的申请人,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租赁双方须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管局租赁登记备案管理部门签订和打印《天津市房屋租赁(转租)合同(租房补贴类)》,办理备案手续。未在网上签订房屋租赁(转租)合同的,不予备案。
租房补贴如何计发?
租房补贴自网上签订的租赁合同起租当月开始计发,原则上到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次月起停止发放。但计发期间申请人家庭出现不符合租房补贴条件、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等情况的,补贴停止发放。
住房保障热线电话: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2339450023316187
和平区房管局:23329370
河西区房管局:28138773
南开区房管局:27228633
红桥区房管局:87724222
河东区房管局:84122032
河北区房管局:26293509
东丽区房管局:84375150
津南区房管局:28395643
西青区房管局:27916803
北辰区房管局:26393731
滨海新区房管局:66371257
武清区房管局:59618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