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企改革方案及工资待遇规定全文解读

经济政策2018-07-25李天扬老师

《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多个省市了解到,国家制定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已经进入政策落地期,上海、广东、山东、江西等省市制定相关细化方案,并加速国企改革步伐。其中,在分类监管基础上,继续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国资监管体系将成为改革重点,薪酬改革和员工持股等试点也将扩大。业内人士指出,以市场化为主导的地方国企改革将进入全面加速期。

“我国正在揭开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向纵深发展的大幕。”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国企改革思路已经非常明确了,发展实体经济是国内经济发展的重头戏,特别是在本轮改革中,作为国企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国企是实体经济的重要载体,自然成为改革的关键所在。

记者了解到,在顶层设计方案的指导下,目前各个地方在已经公布的方案基础上,开始酝酿相关细化方案,并提速国企改革步伐。从目前各地透露的国企改革信号来看,重组整合、混改、资产证券化等成为各地下半年国企改革的重点目标和任务。上海、广东、重庆、山东、北京、湖南、江西等地对提高证券化率、资产整合、兼并重组等均有明确的鼓励政策。重庆省明确提出,将渝富集团、地产集团等打造成股权类国有资本营运公司,将化医集团等打造成产业类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将对外经贸集团打造成现代服务业类投资公司,并设立处置不良资产的资产管理公司;江西省的公布的国资改革方案,明确了五年基本完成公司制股份制改革,70%左右的国企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同时加快推进国企特别是竞争性领域企业改制上市,五年左右时间将省属国有资本证券化率提高到60%,今年将推动江钨集团、地产开发集团等国企集团的重组和组建;河北则明确在2016年完成29家省国资委监管企业重组为19家的目标。

山东日前发布《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更是明确了提高国资证券化的目标,除了将积极推进国有资本证券化、引进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改革、稳妥实施员工持股、推动国有资本参与非国有经济发展,还鼓励国有资本、民间资本、外商资本以及保险资金、股权(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类资本参与省属国有企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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