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与我国综合经济实力和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具有对国际金融市场影响力和定价权,是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特征。按照国家部署和要求,以人民币产品市场建设为核心,基本确立全球人民币产品创新、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地位。深化多层次、多功能的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吸引集聚高能级的国际性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金融合作,推进金融制度、产品和业务创新。加强金融监管,稳步推进金融开放,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建成具有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国际贸易中心。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鼓励高能级的投资贸易市场主体加快集聚,提升大宗商品和农产品等市场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巩固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贸易综合竞争优势。完善以高端物流为主的现代物流体系,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稳定发展货物贸易,加快发展高附加值服务贸易,鼓励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建设国际消费城市和国际会展之都。
推进以枢纽港地位和功能提升为依托的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基本建成国际航运枢纽港,巩固国际航空枢纽港地位,增强配置全球航运资源能力。优化现代集疏运体系,推进江海直达,发展多式联运。深化探索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完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完善支持现代航运发展的金融、财税和人才等配套政策。推进邮轮母港建设。发展海洋事业和海洋产业。探索航运制度和航运交易平台改革创新,营造国际化的航运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