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教育:2014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招生工作规定
金市教基〔2014〕7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分局),市直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对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初中升高中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工作,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有利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我市基础教育质量的监测和评价体系,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协调、优质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2014年金华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志坚
副组长:何耀明 姜 焜 胡锦全 赵海均 陈志恒
成 员:吕潮阳 金尚昶 方黎明 方顺庆 姜鲜芬 金玉石 王荣文 沈才有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姜 焜
副主任:吕潮阳 金尚昶 金玉石 王荣文
各县(市)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2014年,我市继续实施与新课程相配套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制度。
1.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要求的主要标准,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2.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体育。
文化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11、12日:
6月11日上午:语 文 9:00-11:00
下午:数 学 13:30-15:30
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 16:10-17:30
6月12日上午: 科 学 9:00-11:00
下午: 英 语 13:30-15:10
体育科目考试根据《金华市2014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指导意见》(附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