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三是“小年朝”,嘉兴人在此日礼佛祭祖。民国时,凡女婿都选定此日到岳母家拜年。而《王店镇志》称年初三为接灶神日,(也有初四接灶的)当天灶龛内供奉新的灶王神像,龛前换上红布灶幔,灶山两旁贴“上天奏好事,下界保平安”的对联,一块“灶牌”迎接灶君自天上回归。
正月初五为“财神生日”。据《古禾杂识》记载:“初四日午后接灶,至夜则接路头,大家小户门前各悬灯二盏,中堂陈设水果、粉团、鱼肉等物,并有路头饭、路头汤,鄙俚之至。“路头”即民间所说的“五路财神”。民国时,各商店于年初四午夜至初五凌晨敞开店门,灯烛辉煌,盛设供坛,接“财神”,并蜂拥去财神庙“换元宝”。初五,各商店开始照常营业,并摆“见神酒”,凡被邀吃酒的店员即为继续雇佣者。近年,初四夜初五清晨,有的商店大放鞭炮烟火,寓“接财神”之意,也有在门上张贴神像的。
初七为 “人日”。朱彝尊《鸳鸯湖棹歌》:“江楼人日酒初浓,一一红妆水面逢。不待上元灯火夜,徐王庙下鼓冬冬”。说的是“人日”这天,嘉兴望湖楼上饮宴正酣,鸳鸯湖里穿着盛装的女子三五成群,一片欢笑声。是日,大户人家悬巨秤,为人秤体重。并有为小姑娘穿耳朵戴耳环的习俗。据《古禾杂识》记载:“人日俗喜秤人,谓秤则可免一年疾病。此例大约始行于小儿,称之以验逐年增长若干。继而妇女效之,渐至不问老幼男女人人效之矣”。
正月十五日为元宵节,俗称“正月半”,又称 “上元节”, 实际上是过年系列中的最后一个狂欢日。民间有“拜年拜到正月半,拔出门闩追一段”的谚语,说明亲友往来拜年至此要告一段落了。元宵为灯节,旧俗正月十三上灯,至十七日收灯,据《古禾杂识》记载:“上元灯市十三日上灯,十七日收灯。杂彩扎缚鳖山,绣球人物、楼台,灯有五色、明角、官纱、剔墨、料丝”。是日,合家吃汤团(汤圆),夜晚看灯。古代嘉兴迎灯热闹异常,而地处嘉兴城南的王店镇,也十分盛行灯会。据《王店镇志》记载,民国以来,规模较大的灯会有六次,彩灯品种极多,有亭灯、台灯、楼灯、船灯、塔灯、及牛、狮、龙等巨型灯彩,被誉为“禾城一奇葩”。梅里诗人缪绥武曾作诗记其盛况:“彩灯队里鼓频挝,绣闼朱门帘幕叉。杂剧纷挐方未了,百花坊外月西斜”。
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变幻无穷,所谓“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就印证了这个说法。就拿“过年”这个重大节日来说,各地有各地的过法,就是在嘉兴市的范围内,也有着许多的差异。但不管差异多大,祈求幸福、向往太平这个主题是永远的,这也是目前构建和谐社会的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