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组织开展“安全随手拍”活动。依托微信平台,引导广大民众积极参与“安全随手拍”活动,通过微信平台收集广大用户用手机随手拍摄下的身边安全隐患、不安全行为习惯等图片、视频资料,对好的作品进行相应的奖励。
(七)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纳入“七五”普法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
(八)开展安全事故案例赶场活动。各县(区、园区)要利用乡镇(街道)赶场日等重要时段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组织制作警示教育展板,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的事故案例和事故教训来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
(九)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要突出危化、校园、商场、道路交通以及汛期安全等重点场所和时段,扎实开展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不断健全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强化应急救援意识,进一步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十)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行动。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组织执法队伍对危化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设施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执法检查。要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邀请媒体参与报道,及时曝光企业的违法行为,对企业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每个县(区、园区)要组织一次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的情况报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各级领导要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要按照市安办的统一部署,结合本级本部门工作实际,开展符合基层群众和企业一线员工需求的安全宣传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力度。各县区、园区应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或党政领导发表电视讲话或署名文章等形式,广泛深入进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和动员,创新活动方式和内容,拓展安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