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请各省(区、市)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2016年“中国旅游日”活动联系人,填妥所附表1,于3月31日前传真至010-65201700。
(二)做好本地“中国旅游日”活动和惠民措施的汇总统计工作。我局将汇总各地“中国旅游日”分会场活动和惠民措施后统一开展宣传报道。请联络人填妥所附表2和表3,于4月15日前上报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jiari@cnta.gov.cn。
(三)做好本地“中国旅游日”活动总结工作。请在旅游日活动结束一周内,提交本地“中国旅游日”活动总结。总结内容包括总体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效果等。随文附上5张高清图片及图片说明,发至jiari@cnta.gov.cn邮箱。
(四)各地举办的“中国旅游日”活动须严格遵照《中国旅游日标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中国旅游日”标志及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