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具体安排
此次活动采取集中宣传和知识培训等方式开展。
(一)集中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
时间:4月24日
地点:文化广场
责任部门:由县科委(知识产权局)牵头,县商务局、县文化委、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质监局、江州烟草分公司等部门参加,县电视台负责派记者作宣传报道。
(二)开展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及培训,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开展知识产权知识讲座。
时间:4月20-26日
责任单位:由县科委(知识产权局)牵头,县教委、县经信委、县工商局、县文化委、有关企业和学校等单位参与。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落实领导具体负责,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宣传周活动方案和“4.26”集中宣传的资料,积极搞好活动安排工作,确保宣传周各项活动有重点、有措施、有实效。
(二)强化宣传。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通过制作宣传标语、展板及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实效,形成我县集中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态势,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三)密切配合。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在组织宣传周活动中要互相支持和密切配合,围绕共同目标,突出重点和特色,齐心协力做好宣传周活动各项工作。
(四)认真总结。活动结束后,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从宣传报道、活动效果、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认真总结,提出下一步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建议意见,并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以纸质件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至县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