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普法书”,编“普法书”,从此占据了潘恒球的生活。
他发现中小学生骑车较多,在路上横冲直撞,就主动找公安、交警部门索要有关法规,编写了小故事《梦》,在中小学校广为宣传。
他用《一个苹果》的故事告诫中小学生不要忘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找回丢失的诚实守信。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布后,潘恒球根据有可能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9种不良表现,选取身边青少年犯罪的真实案例,编写了《带刀》、《逃学》、《一个中学生的早恋》等。
30年来,潘恒球自编自演的法制故事达60多万字,《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等多有涉猎。
普法行程超万里
“我不图名,不图利,不怕苦,不怕累,只盼青少年不犯罪”,是潘恒球荣膺首届“淮安亲情大使”时说的获奖感言。
潘恒球开始青少年义务普法时,只有37岁,他每年200多天奔波于各个学校,家中的责任田及生计只能撂给妻子打理。
妻子为此想不通,书不说了,家中收入只靠几亩责任田和妻子的缝纫手艺,两个孩子读书都成问题。
“能教育好一个孩子,就是对社会和家庭作的一分贡献,也是我的心愿。”潘恒球说。
家中的事情自然好说,外面的风言风语则让潘恒球心痛。
“他天天都出去,收入一定很可观,不然怎么会这么吃辛受苦?”
“他对家庭不负责任,是游荡心,就喜欢在外面混。”
起初,潘恒球并不像现在这样受到各学校的欢迎,他要自己去各学校推介自己。有时骑了半天车,跑到一所学校,客气的,告知他没有时间安排;不客气的,则把他视为以讲课取钱为目的的推销商贩。最多时,他跑了6次才给安排。
当年,潘恒球奔波于各学校讲法制课,唯一的交通工具是一辆老式的自行车。一次,他应邀去楚州区泾口镇蛇丰完小讲课,学校离他家有四五十里地,他早晨七点就起床赶路,途中自行车链条因老化断了,又找不到修车摊点,他硬是推着破车走了10多里土路准时到达。
2007年春天,他去楚州区南闸镇兴庄小学讲法制课,途中过渡船时,他把自行车扛在肩上,因他人碰撞不慎跌入河中,幸好被同渡人救起。为了不耽误讲课,他向熟人借了衣服穿,准时赶到学校。
有一次讲课让潘恒球至今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