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校车及上下学交通安全情况。《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级校车服务方案制定及落实,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实施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校车站点设置,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门口道路设置警示牌、减速带情况。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情况。
六是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学生欺凌和暴力情况。各地各校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的工作情况。是否形成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预防性侵害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工作情况。
通知强调,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要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做到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建立台账、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全面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