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幼儿园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安排

教育动态2018-07-09三水老师

咸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 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

一、严格执行放假和开学时间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全年教学进度及安排,全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暑假从2018年7月2 日(星期一)起,高中从2018年7月9 日(星期一)起,所有中小学暑假8月29日(星期三)结束,8月30日、31日两天报到,9月1日(星期六)正式上课。幼儿园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放假及开学时间安排教育工作。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统一的放假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收假或延长假期,保证中小学生有充足的假期。

二、认真做好期末各项工作
(一)抓好安全教育,筑牢安全根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教育总支、中小学和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第一意识,针对高温汛期易发的溺水、交通、雷击、洪灾等问题,通过召开教师会、家长会、班会等形式,对全体师生和家长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各中小学暑假前,要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安全告知书》和《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安全责任书》发放回收工作,确保不漏一人,要及时准确告知每位家长暑假起止时间,引导学生家长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确保学生按时安全回家和返校。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维护好假期学生安全。
(二)抓好总结考核,强化履职尽责。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要求,认真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组织好综合复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填写工作,各校(幼儿园)要按照学期初制定的工作目标,认真做好本学期工作总结和教育教学质量分析,为科学、有序地谋划、开展新学年工作打好基础。放假前,各校务必落实做好各项工作的考核、评比工作,充分发挥目标考核的导向、激励和诊断功能,高质量做好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要以考核促改革、以考核促发展、以考核落实责任,为新学期强化学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奠定基础。
三、合理安排师生假期生活
(一)严肃执纪问责,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省、市、区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规范办学责任制和问责制,严禁公办中小学举办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各种类型的文化课补习班,严禁公办中小学为校外机构或个人提供补习场地和发放宣传资料,严禁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教师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课、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机构培训,对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确保全区中小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
(二)抓好暑期培训,提升教师能力。要认真组织好假期教师学习培训与继续教育工作,要严格要求外出教师遵守学习培训纪律,各学校要不定期抽查培训教师到岗情况,真正做到学有所获,返校后还要安排时间组织这些教师向全体教师汇报学习成果。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宣传先进师德典型。
(三)强化隐患排查,确保校园安全。各地各学校(幼儿园)要对隐患和教学设施等基础建设项目开展一次全面普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责任到人,对发现的各类安全漏洞和隐患,要利用暑假这个难得的黄金时间积极进行治理,争取在开学之前完成改建、加固与维修工作。要切实加强校内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以责任书的形式与施工方明确安全责任,提出安全要求,防止因麻痹大意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在放假期间要建立校园巡防组织和安全应急队,防止突发性事故发生。在校舍安全工作上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四)加强科学引导,丰富假期生活。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围绕暑假生活特点,倡导给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劳动体验、研究性学习和科技创新等形式为主的活动,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担当和责任意识。全区干部师生要带头践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鼓励师生在假期积极参与社会调查、志愿服务、文明礼仪宣传等主题鲜明的假期活动。
四、统筹部署秋季开学工作
(一)工作谋划落实要到位。开学后,各校(幼儿园)行政领导班子要认真谋划并制定好新学期的工作计划,准备好新学期开学工作。各教育总支要安排人员对辖区各校(园)开学工作予以检查指导,确保师生准时上岗上学,重点督查安全管理、教辅资料征订、控辍保学和收费工作,要求各校公示乱收费等举报电话。对不符合规范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坚决杜绝违规收费、征订教辅行为,确保学校开学工作顺利有序。区教育局将组织专班人员在开学第一时间深入各地检查开学工作,并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二)师生到岗入学要到位。全体教师要及时收心归位,全身心投入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制定好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做好备课等教学准备工作。中小学要抓好辍学防控工作,凡是在册学生没有按时到校,学校要一一进行核查。要重点关注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学生和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实行入学工作“一对一”关爱帮扶机制。要全面落实划片就近入学,严格招生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实行阳光招生,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三)校园专项整治要到位。扎实开展全区校园和周边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挂牌督办,确保开学前整改到位。要加强校舍安全的排查,做好防灾减灾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有效处置。
(四)教学保障条件要到位。中小学要按时将教材、教辅用书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做到课前到书、人手一册。要强化教辅资料管理,严禁为学生统一订购或要求学生自行购买统一使用规定之外的教辅资料,落实学生减负要求,严格执行“一科一辅”、小学“零起点教学”。学校要提前将收费标准进行公示,方便家长学生缴纳相关费用。区教育局凡接到反映学校乱收费来信来访的,将逐一核查处理。
(五)帮扶资助工作要到位。加强政策宣传,要让学生和家长知道“有困难找谁”“有疑问找谁”,努力使各项教育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健全认定机制,要全面、准确地掌握贫困家庭学生(儿童)信息,确保对象精准、力度精准、管理精准,实施精准资助。畅通“绿色通道”,及时拨付资助资金,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要结合开学教育,进行一次心理筛查辅导,确保学生身心健康的投入到新的学期。
五、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放假期间要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凡有在建工程的学校要安排好工地值班,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巡视。严格门卫制度,有效使用报警装置,严防不法分子入校、入室盗窃破坏,确保学校设施设备财产万无一失。节假日期间进入校园的校外人员和车辆一律进行登记。同时,各校要做好值班记录,制定应急工作预案,保证信息畅通,遇有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各教育总支、区直学校(幼儿园)于2018年7月2日前将暑假期间值班安排报送区教育局办公室。区教育局将抽查各地、各校假期值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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