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类、绘画、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舞蹈编导、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 8800元/生•学年
旅游管理类(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33000元/生•学年
旅游管理类(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地理科学类(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60000元/生•学年
其他专业 46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教材费预交
旅游管理类(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地理科学类(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和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新生通过银行卡预存2550元(住宿1350元,教材1200元);
其他专业新生通过银行卡预存1850元(住宿1350元,教材500元);
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校后按实际入住住宿费标准从银行卡代扣,第一学年教材费学年末结算。
三、党团组织关系接转
(一) 新生党员由所在地市(县)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海南省新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其他省份新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新生团员由所在中学团组织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密封团员档案材料。
(二) 新生到校后将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员证以及相关材料交学院辅导员,由辅导员交学校统一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四、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
新生入学时可以将户口迁移到学校,也可不迁移户口。
学校不鼓励学生迁移户口,若新生自愿迁移户口到学校,按规定毕业后二年内须将学生户口迁移到工作单位或迁回原籍。
户籍迁入须交录取通知书正页,户口办理结束后由保卫处统一将录取通知书交各学院,各学院按归档要求整理后移交档案馆。
新生户口自愿迁入学校须提交的材料:
(1) 户口迁移证内容必须完整,籍贯具体到市/县,户口迁移证背面用铅笔注明本人身高、血型、手机号码;(报到时交)
(2) 户口迁移证上加盖迁出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公章须清晰;
(3) 身份证上姓名、出生日期、身份号码与本人户口迁移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