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户口迁移办理
1、新生户籍是否迁往学校所在地请新生自主选择。
2、根据公安部门规定,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高考电子档案的姓名一致;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有居民身份证编号,且须与高考电子档案中身份证编号一致,无身份证编号者,无法办理户籍转入手续;户口迁移证上出生地与籍贯必须具体到市县;户口迁移证一律采用电脑打印,手写迁移证不能落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需交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用于办理身份证的一寸标准相片2张;户口迁移证左上角写父母名字,右上角写身高、血型,中间写学号。
3、户口迁移地址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或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金鸡路一号;户籍迁入所在地派出所名称: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朝阳派出所。《户口迁移证》上的项目如有涂改、变更,必须加盖“户口专用章”,否则不能办理落户手续。
4、《户口迁移证》请妥善保管,办理事宜另行通知。
三、党团组织关系等
1、桂林以外新生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台头写“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应由县级及县级以上党组织转出),桂林市内(包含11县6城区)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台头写“中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档案材料加封自带,报到后两周内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团员组织关系入学报到后交辅导员处。
2、新生入学报到时凡自带的个人档案,请务必在报到后交辅导员处。
3、请各位考生认真填写《学生情况登记表》,入学报到后交辅导员处。
四、需缴纳的费用
(一)收费标准
1、学费
非艺术类专业学费15000元/生·年(其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14500元/生·年);
艺术类专业学费18000元/生·年(其中,数字媒体艺术17000元/生·年)。
2、住宿费:1350元/生·年(配置空调)
3、代收费850元,其中:
(1)预收教材费500元,按学期结算,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