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关系
一、目前,珠海市已实施全国户政信息联网,在珠海补换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护照等已不受户口限制。
二、珠海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将新生户口迁移的时间延期至次年6月30日止。选择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入地址为: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6号或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新生报到入学后户口迁移证先自行保管,届时按学校后勤保卫处通知办理入户手续。
三、办理户口迁移证过程中须注意的事项:
1、户口迁移证不能涂改,必须是纯打印或纯手写。
根据相关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对填错的户口迁移证,应一律作废,不得涂改后加盖印章使用。如果您发现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出的户口迁移证中出现项目错误或缺漏,请您向发证部门民警或工作人员提出,要求更正、补充相关内容后,重新发出户口迁移证,不能采用对错、漏项目手工更正或补填后加盖公章的方式予以确认。
2、出生地、籍贯不能为缺漏,且均须具体为X省X市或X省X县。
3、在户口迁移证正页的签发日期处应加盖签发机关的户口专用章,加盖的户口专用章要求印模清晰,以便查验。
四、非因公安户政管理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况,已将户口迁移到学校的学生在校期间不得将户口迁出,毕业后按照公安户政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出。
档案关系
新生档案按所在地省市招生办公室的相关规定办理,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6号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档案室,邮编:519088 ,联系电话:0756-3622554
如果由个人携带档案,不得私自拆封,入学后将档案交到各专业学院,如有破损,学校将拒收。
党、团组织关系
新生入学时自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出,介绍信抬头为“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介绍信内注明到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学习。新生入学后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所在专业学院的辅导员,专业学院做好学生党员信息登记后,交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转入手续。
团员组织关系由原所在中学团委加盖转出章后和团员档案一并由本人携带,新生入学后由各专业学院团总支统一组织接收。
体检
新生入学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者方能办理正式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