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2)

教育动态2018-08-04李一老师

《规范》提出,数字校园建设应采用“云-网-端”架构模式:“云”服务指基于云计算技术提供的互联网服务,包括IaaS(基础设施服务)、PaaS(平台服务)、SaaS(软件服务),由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组织建设、租用、购买服务等方式建设和维护;“网”指固定宽带、移动宽带、有线电视网络等方式;“端”指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主要包括计算机和各种新媒体技术设备(含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

《规范》还对数字校园建设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

用户信息素养方面,学生、教师、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是数字校园服务的主要对象,提升用户信息素养是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的核心目标之一;数字校园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培养学生的信息化学习能力、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能力、管理人员的信息化管理能力与技术人员的信息化服务能力。

信息化应用方面,学校的教学、管理、评价、生活服务等信息化应用是数字校园价值体现的根本;数字教育资源是开展信息化教学的基础;应用服务是实现教育教学活动信息化的重要保障;应用服务体系采用“云服务”建设模式,支持教育教学业务信息通畅、高速互访和有效整合。

基础设施方面,信息化基础设施是数字校园建设的基础和外显形式,包括网络环境、数字终端、数字化教学空间、创新创造空间与文化生活空间,为校园信息化应用提供硬件和物理场所支持。

网络安全方面,网络安全是数字校园建设的必要条件,需要从组织管理、网络应用与校园环境三方面加强安全保障措施,以维护数字校园的安全、平稳运行。

保障机制方面,保障机制是数字校园建设重点内容顺利完成的制度性保证,也为数字校园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支撑,包括组织架构、全员培训、制度建设、资金投入、多方协同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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