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计划,重点培育发展一批具有音体美、科技创新、优秀传统文化等办学特色的普通高中。积极构建适应高考综合改革、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教学组织模式,建立健全学生选课走班、学分制和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开展普职融通试点,促进普职融合办学。加强校企合作,积极构建校企“双主体”协同育人机制,促进校企共同研究专业设置、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教材、组建教学团队、建设实训基地。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补足配齐师资。按照城乡统一的编制标准核定教职工编制。适应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实施高考综合改革需要,重点配备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地理、生物、历史等短缺学科专任教师和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解决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二是盘活师资存量。加强县域内教师统筹调配,建立校际教师共享机制,建立城市优质高中阶段学校与贫困地区薄弱高中阶段学校结对帮扶机制。三是完善激励机制。探索完善教职工岗位设置和薪资办法,改进高中学校绩效工资管理方式,提高学校收入分配自主权。对学校开展社会服务取得的合法收入,可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增加绩效工资总量。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教育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列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省、市、县各级政府责任和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强化省级领导责任、加强市级统筹责任、落实县区主体责任、明确部门分工责任。建立高中阶段教育学生流失监察和督查制度,把学生巩固率纳入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水平评价范围,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目前,各市县政府均已按照自治区要求制订了本地攻坚实施方案,并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普及攻坚各项任务已全面启动并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