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听闻记者说的这些政策,赵青似懂非懂,她说,“这些细账我也不太清楚,但确实没花啥钱。”实际上,这又何尝不是国家政策在地方实践的一次生动诠释,多宏大的政策理想落实到实施层面,也许都该是朴实真切的,所谓“润物细无声”也许正是决策实施的真实境界。
值得说明的是,在全面脱贫攻坚的道路上,事关起点公平的教育公平与扶贫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或许,教育扶贫客观上决定着教育能否坚持起点公平,尽管公平是相对的概念,但至少,需要有人去加以维护,而教育扶贫似乎在成为这条道路上的坚守者。毕竟,我国幅员辽阔,教育资源分布严重不均,东、中、西部差距明显,尤其在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因家庭经济困难放弃就学的现象仍较为普遍。因此,善用脱贫政策坚守教育起点公平,让教育公平不断向普惠目标迈进,对于那些迫切需要援手拉一把的贫困地区孩童而言,无异于雪中送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