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如何组织实施结业考核?
结业考核由各省(区、市)组织实施,原则上要于每年6月底前完成。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且培训过程考核合格者,按要求通过网络或现场报名等方式提供有关报名材料。培训基地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报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后,在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定的考核基地参加结业考核。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结业考核,从国家建立的理论考核题库抽取年度理论考核试题组织专业理论考核,安排实施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未通过临床实践能力考核、专业理论考核或其中任一项者,根据培训基地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可申请参加次年结业考核。
十一、如何保证培训考核质量?
为了加强培训过程管理,国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对培训组织实施工作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专项督导,对工作不到位地区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为了确保培训结业考核质量,严把“出口关”,专业理论考核将从国家建立的理论考核题库中抽取试题,以确保标准一致;同时,国家将严格对临床实践技能考核的指导,各地应综合运用考核工作形成不合格者淘汰机制,促进培训质量提升。
十二、如何使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逐步将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作为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新进入医师的必备条件,同时作为申请参加相应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优先条件和临床医学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条件之一。
十三、在培训招收和考核中出现违纪违规情况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的培训基地,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其基地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提请其主管机关、单位对当事人予以相应处分;对在培训考核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培训基地或考核基地,给予通报批评和限期整改的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培训基地或考核基地资格。对有关当事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提请其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分。
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对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等情节严重者,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在过程考核中弄虚作假的培训对象予以批评、训诫,并责成其重新考核,情节严重的延长培训时间或取消培训资格。对在结业考核中弄虚作假的培训对象,取消其考核资格和成绩,情节严重的取消次年参加考核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