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做好学位预测,及时公布学位供需情况。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辖区内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以常住人口为基数,参照出生人口数、人口流动情况科学预测未来义务教育学位需求,构建“以当年出生人口数加系数预测六年后小一学位需求数、按学位需求提前三年规划学位供给、提前一年保障学位落实”的“六三一学位供需协调机制”。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对辖区可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和民办学位数量向社会公告,尤其要对学位比较紧张的区域进行预警并向社会公布。
(三)鼓励各区积极探索学区制招生办法。在就近入学、免试入学、积分入学政策前提下,通过学区制招生工作试点,增加学校教育的选择性,促进校际之间教师交流,提升学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及办学水平。各区负责制订学区招生试点实施方案,确定学区具体试点区域,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市局直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纳入辖区教育部门统筹管理。市局直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具体工作由所在区教育部门和学校协商安排。学位申请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做好生源分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