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培训事宜
(一)学习时间:2016年11月20日—2017年4月20日。未完成2016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此时间段内进行补学。逾期不再开网学习,只能打印培训档案,请学员合理安排学习时间。
(二)培训网址: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网(http://nmg.chinahrt.com)或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m12333.cn)。已注册学员按原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学习,新注册的人员,选择培训基地时,职称系列属高校教师、实验、思政的选“内蒙古师范大学”,其他辅系列人员选择对应的培训基地。
(三)选“内蒙古师范大学”为学习基地的我校教师(除青政院、鸿德学院),培训成绩单无需上交,待职称评审等实际需求时,进行审验。其他辅系列人员的培训成绩单请交对应的培训基地进行登记审验。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75元,在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网进行缴费学习。
四、其他
(一)享受减免继续教育学时数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相关政策晚间、管理办法、学习流程等请登录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网查看。网络技术服务免费电话:4000-666-099,内蒙古培训教育指导中心咨询电话:6944663。
人事处
2016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