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各地按贫困人口每人每年200元标准从本级预算、上级安排的扶贫专项资金等渠道整合筹措资金,为贫困人口实行医疗保障兜底,其中100元为贫困人口购买大额补充保险,100元对扶贫对象实行慢病门诊定补。
医疗保障资金实行市级统筹、分县核算的办法进行管理。
2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加大贫困地区县医院重点专科、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建设,支持贫困地区县级医院达到二甲标准、乡镇卫生院达到“四化”标准。
★2017年继续支持100个贫困村卫生室建设,按每个贫困村卫生室15万元建设标准,由市财政补助7万元,各县市区配套5万元,市直及县市区对口精准扶贫驻村工作队支持3万元,共投入1500万元。
完善对贫困地区的对口帮扶机制。
★继续组织城市医院“挂县带乡联村”对口支援。
★每年城区3所三级综合医院各帮扶2个县级医院,帮扶2个乡镇卫生院,每年帮扶2个重点贫困村卫生室,其他二级及以上医院对口帮扶1~2个乡镇卫生院,每年帮扶1个贫困村卫生室,民营医院每年帮扶1个村卫生室。
★三年内帮扶30个薄弱乡镇卫生院,帮扶300个贫困村卫生室。
推进贫困地区远程医疗服务。
★优先开展贫困地区医疗机构远程医疗系统建设,逐步实现贫困地区县级医院与三级医院、县级医院与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远程医疗平台互联互通,弥补贫困地区优质医疗资源不足,方便群众就近就医,降低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强化贫困地区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
★在贫困地区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和专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学(中医学)本科毕业生。
★继续开展农村卫生人才免费订单式中职培养,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培养适宜性人才;每年组织对100个重点贫困村乡村医生进行轮训,加大贫困地区卫生计生管理人员职业化建设。
3加强贫困地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意见》强调,要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健康管理签约服务。以县为单位,依靠基层卫生计生网络,进一步核实核准全省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数、患病人数和患病病种。优先为农村贫困人口每人建立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1张服务功能比较完善的居民健康卡,贫困户家庭有1名乡村医生或乡镇卫生院医生签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