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从犯罪后果来看,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基层职务犯罪大多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致使群众对当地政府的满意度下降,容易造成干群关系紧张,激化社会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
二、基层职务犯罪的原因分析
1、思想蜕变,法治意识淡薄,是腐败发生的根本原因。在查办的职务犯罪嫌疑人,特别是贪污贿赂案件犯罪嫌疑人中,绝大多数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致使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滋生横行,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于非法谋取个人私利。有的犯罪嫌疑人平时不注重学法用法,法制观念淡薄,逃避处罚的侥幸心理严重是。特别是玩忽职守职务犯罪嫌疑人,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另一方面,从发案单位来看,有些部门没有贯彻经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单纯重视考核绩效和业务的发展,对干部的廉政警示教育和普法教育则可有可无,或者走走形式,导致了少数国家工作人员价值观扭曲,权力观错位,宗旨观丢失。当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的时候,当面对提拔时步不如己意的时候,心理失衡,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2、制度不完善,管理失控,让腐败发生“有机可趁”。分析这些成为腐败“重灾区”的行业、领域可以看出,当前的腐败已从“个体性腐败”转变为“结构性腐败”、“机制性腐败”,重要体现形式是许多行业“前腐后继”,案件频发,成为腐败发生的重灾区。究其原因,一个是这些“热点”行业高度集中了较多的经济权力,容易成为“众矢之的”;第二个重要原因,就是现行的分配、管理机制存在漏洞,或者执行制度不严格,让人有机可趁。
3、监督制约不力为腐败发生提供了温床。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按照权力运行理论,监督权是在决策权、执行权之外的一种重要权力,对于保障决策的正确执行具有重要意义。但现在往往是监督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上级监督太远,同经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组织监督太短,司法监督太晚”,客观生动地反映了目前的监督现状。由于缺乏完善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制约制度,一方面致使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现象不能得到及时防范和及时制止,另一方面,也使监督对象更加有恃无恐,从某种角度讲是纵容了犯罪。
三、预防基层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
针对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形成内外因的复杂性,需采取措施,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腐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1、创新预防职务犯罪宣传途径。一方面,通过电台、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广泛运用公益广告、廉政教育片、宣传册、微博、论坛等多种形式,扩大社会影响,特别是对于一些大案要案及有重大社会教育意义的案件,一些有特点、有成效的预防工作做法以及一些对反腐倡廉有重要推进意义的预防经验,要通过主流媒体积极进行宣传报道,使预防工作获得社会各界更广泛关注、更有利的支持和更积极的参与。另一方面,扩大预防宣传覆盖面,组建预防宣讲团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活动,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