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6日,王某某在河南省台前县,以高考时能提供高考答案,需事先租赁传递答案的作弊器为由,骗取被害人张某某现金6000元;同年5月份,王士杰又用上述方式骗取被害人朱某现金6000元、骗取被害人贾某某现金5000元。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各地查处高考作弊案件中,多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和诈骗罪名入刑。对作弊器材的提供者,多以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名入刑。
变化
“三宗罪”撑起史上最严高考▼
“高考舞弊事件屡屡发生,违法成本低是原因之一。”郑州市公安局东风路分局案件侦办大队大队长冯进朋说,特别是舞弊组织者存有侥幸、逃避心理,惩罚的威慑力不强。他透露说,6月4日该局侦破的卖答案案件中,甚至有未成年人参与其中。
今年高考号称“史上最严”。因为去年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共新增3个罪名,分别是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和替考罪。其中有,为他人实施考试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规定为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教育部门也出台相关规定,作弊考生或面临“禁考”3年的处罚。
提醒
我省公安机关专项严打高考舞弊▼
日前,针对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新特点,河南省公安厅专门部署开展严厉打击高考舞弊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在全省掀起严打攻势。同时在全省654个考点设立临时警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