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读民办(子弟)学校,自愿放弃的不参加微机派位
学生和家长根据自愿选择的原则,携带户口簿、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等资料在4月——26日或7月3日——8日到民办学校、子弟学校进行报名和面试。
民办学校和子弟学校初中招生按照“区为主,市协调”的原则和“自愿报名、免试入学、录满为止”的办法进行。
第一类情况:学生和家长自愿放弃公办学校微机派位,确认提前选择民办(子弟)学校的
学生、家长与民办(子弟)学校签订《2016年长沙市城区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初中招生承诺书》(以下简称《招生承诺书》,一式三份,初中学校一份,学生家长两份),确定提前预录名单。
报名时间:4月20日—26日
第二类情况:学生和家长有意向选择民办(子弟)学校,但需要参加公办学校微机派位后再做最终决定的
对于第二类情况:学生、家长与民办(子弟)学校签订《2016年长沙市城区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初中招生意向书》(以下简称《招生意向书》,一式三份,初中学校一份,学生家长两份),确定择校意向名单。
报名时间:7月3日—8日
教育行政部门保障为每个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提供一个公办初中学位,已确认被民办学校、子弟学校提前招生录取,并经市教育局审定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参加公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录取,也不会参加微机派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