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或马尾区,但在鼓楼区、台江区及仓山、晋安两区城区片小学就读的;
ƒ户籍在五城区,但在民办小学就读的;
④户籍在五城区,但在五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的。
(2)在福州金山中学、福州四中桔园洲中学、福州格致中学鼓山校区、福州江南水都中学等四所新区中学的对口小学尚未配套完全前,允许符合上述新区中学对口小学片内生条件的五城区其他小学毕业班学生,回相应的新区中学升学。
3.留城生升学
(1)户籍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及马尾区,现在鼓楼区、台江区及仓山、晋安两区城区片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生如需继续在城区片初中就读的,经学籍所在区教育局批准后,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升学。
(2)港、澳、台及外籍子女可到福州西湖国际学校就读,需按初招对口方案升学的,向学籍所在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升学。
(3)在我市投资的外商以及港、澳商子女要求在我市五城区初中升学的应予以妥善安排。
4.随迁子女升学
(1)在五城区公办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升学。
(2)在五城区民办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如符合“三证”条件,可申请由暂住地所在区教育局或毕业小学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初中升学。“三证”为: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父母双方在福州半年以上的暂住证(“父母双方在福州半年以上的暂住证”是指当年3月1日之前办好的有效暂住证,如换新证,应提供旧证,新旧证的间隔时间不宜超过1个月。在辖区内已购房者无需提供暂住证)(下同)。
5.台商子女升学
五城区台商子女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升学,也可以申请升入本区内有开设台生班的初中。
市区开设台生班的初中学校如下:
鼓楼区:福州屏东中学、福州延安中学;
台江区:福州华侨中学;
仓山区:福州十六中、福州金山中学;
晋安区:福州格致中学鼓山校区;
马尾区:福建师大第二附属中学。
6.进城购房的农民和农民工子女升学
进城购房且持有经房屋登记(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农民和农民工,其子女如在五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班就读,视同本地生按毕业小学升入对口初中;如在五城区以外学校或民办小学就读,可由购房所在地的区教育局安排片区小学对口的初中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