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调整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整目标不明确。自2005年开始,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以来,始终坚持早退与晚退一齐涨的政策,在普调的基础上增加了特调,特调对象范围由解放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原个体工商业者、建国后至1953年底参加革命工作人员,扩大到70周岁、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转业军人,后来又取销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从退休旧制度向统帐结合新制度过渡过程分析,企业退休人员实际同时执行新旧二种退休制度,2000年以前退休人员(旧办法计算的养老金高于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是根据旧办法计算的养老金确定的退休待遇。因此,2000年以前企业退休人员享受的是旧退休待遇。
现在养老金差距大,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月人平养老金是企业月人平养老金的二倍,要缩小二者间的差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就应该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看齐。在11次连调中,企业退休人员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差距大的,就应该多增加养老金,相反养老金差距小的,就应该少增加养老金,养老金没有差距的,就应该不增加养老金。可是在11次连调中,却始终坚持早退与晚退一齐涨。现在又决定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将养老金差距再次拉大。说明政府目前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目标还不清楚,仍处于盲目调整阶段。
退休人员涨工资标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公布,2012年内全国有24个省市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我省首档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在公布的24个省市区中排名第七。
2012年,北京、四川、江西、陕西等24个省市区先后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按照上调过后的数据,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为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为15.2元。
从今年12月1日起,我省再次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仍分为4个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各档次分别为1320元、1260元、1150元、104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3元、12元、11元、10元。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据悉,我国《最低工资规定》明确,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而国务院6月11日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也提出,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